意图和规模
1.1 意图
对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中产生的废气进行防备办理和办理,以削减废气产生,并保证合格排放,特制定本程序。
1.2 规模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环境/工作健康安全办理体系掩盖的单位。
2 术语
2.1 燃料焚烧废气:指以煤、重油、柴油为燃料,焚烧后产生的废气。
2.2 工艺废气:指在出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3 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为废气排放操控的主管部分,担任公司废气排放防备和办理;担任废气排放监测。
3.2 出产部是废气排放操控的责任部分,担任出产过程废气排放操控及日常性监测。
4 工作操控关键
4.1 废气排放操控整体准则
a.从工艺上,要推行四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资料、新技术),优先选用无毒、低毒、少废的清洁出产工艺;
b.原辅资料收购时,应优先收购无毒、低毒的原辅资料,并要求供货商供给可能产生损害的有害物质名称与成份;
c.对有排放标准要求的废气排放要有办理措施,保证排放合格。
4.2 废气排放类型
a.燃料焚烧废气排放:主要是燃煤、燃油产生的废气排放;
b.工艺废气排放:包括酸雾排放、铬雾排放、有机废气排放、炉窑废气排放、含尘废气排放、油烟废气排放等。
c.作业环境中有害物资的排放:包括粉尘排放、酸雾排放、苯类物排放、二氧化锰等
4.3 废气排放办理
4.3.1 污染源办理
4.3.1.1 人力资源部对公司的废气排放污染源进行归口办理。
4.3.1.2 出产车间对废气排放作业岗位制订作业指导书(办理制度或操作规程)。
4.3.1.3 各部分对5.2条所列类型的相关作业人员按《才能、训练和认识办理程序》要求进行训练,并使之明白违规操作可能对大气环境和作业环境形成的损害。
4.3.1.4 本程序5.2条所列类型的相关作业人员应严格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配带防护用品进行操作,保护自己免受其害,并最大极限地削减因不妥操作而形成异常排放和作业环境破坏。
4.3.2 废气排放办理
4.3.2.1各部分按《环境要素识别、评价与更新程序》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操控程序》识别废气排放类环境要素和危险源,并确认其重要环境要素和严重危险源。
4.3.2.2 列入公司环保、安全投资计划项意图废气排放和损害的办理按政府建设项意图废气排放和损害的办理的规则履行,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4.3.3废气排放和有害要素作业环境的监测办理按《监视、监测和丈量操控程序》履行。
5 相关文件
《才能、训练和认识办理程序》
《监视、监测和丈量操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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